hoamon's sandbox

"sandbox" is a jargon of Version Control System.

那是你的命!

營造業的人員意外發生率一直高於製造業,因為在營造業中,作業期程較短,人員流動較快,在防護措施、教育訓練上比製造業難以控制。

以下是幾個營造工地意外的影片,沒有血肉模糊的畫面,請安心觀看。

新聞一: 高空作業須掛安全吊索

新聞二: 吊運作業須有安全圍護或設監督警戒人員

新聞一中,施工人員未確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丟了自己的性命。新聞二中,施工人員未確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丟了 別人 的性命,這帳就難算了。

不過,如果我們把這新聞中的角色換一換,想想看,你的念頭會不會就不一樣了。

故事一: 中型巴士煞車機制缺失

一個中巴司機載了二十幾個乘客在山路上,結果因為會車熄火導致煞車失靈而墜下山谷,司機有繫安全帶保了一命、部份下肢癱瘓,其他乘客有死有傷,但幾乎都沒有繫安全帶。

你的補救想法是不是要交通部嚴格審查車輛安全,並限縮巴士行駛道路的範圍。如果是,那麼恭喜你,想得很合理,這麼做的確能降低交通意外事故發生率。只是我不曉得要多花多少錢來辦理,或許我們來加個稅吧!

而且提高法規限制,這也只是降低意外發生率而已,並不能變成「無」。回到前二則新聞,國內營造法規難道沒規定高空作業安全規定嗎? 沒規定吊運作業安全規定嗎? 縣市政府勞工局難道不隨機抽查公司、工地的勞安措施嗎? 通通有,但這二則新聞中還是死了三個人,是他們命賤,所以政府保護不了他們,還是中華民國政府就是這麼爛,連三條命都救不了?

巴士是司機及客運公司的生財工具,它能跑在那種道路,如果連他們都不在乎,還有誰會在乎呢? 像這種熄火即無煞車機制的巴士,我就想不透它們怎麼能上山路,中華民國政府應協助客運公司業者向 ISUZU 求償。

結果才剛動念,就有網路小道消息說,日本原廠出品時,只建議此型車行駛於市區道路,而且新車入臺後,幾乎都有被改裝過!!! 這麼說來,客運公司負責人以及司機就難逃其疚,應該要與新聞二的吊車司機一樣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。

但司法起訴、提高車輛檢查要求、限制行駛範圍這些都只是政府事後能做的措施,它救不了那 13 條人命。乘客倒楣坐到這種車,可司機呢? 命是自己的,發生這樣的意外,未來也可能半身不遂了,賺錢有需要這麼拚命嗎?

如果不把自己的命當作是自己的,都要政府幫忙管理,那政府就必須再端出一小時不得喝水超過 4 公升,以及每晚 10 點必須上床且睡足 8 小時的規定,不然有人就要水中毒,或是過勞死了。

而提了這麼多的規定及檢查,我想政府加個稅是心安理得的吧! 但人民如果不要高稅率,要政府賣公債,那麼這就是另一個故事: 寅吃卯年糧,卯吃寅人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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