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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碼、實聯制、社交距離APP之比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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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施打三劑高端武漢肺炎疫苗

強國強制使用的「健康碼APP」,本質上,是一張*正常人*的電子通行證,其稽核個人的移動路徑、武漢肺炎篩檢報告、人際接觸情形、疫苗接種紀錄、…等,再經運算(或是隨便計算)顯示成「綠碼、黃碼、紅碼」,惟有綠碼可暢行無阻,其餘在「進入商家、機關、乘坐大眾運輸工具、辦理業務…」皆有所限制。

「健康碼APP」與過去土改、三反、五反、反右、大饑荒、文革、…時期,所用之「路條」是相同的工具: 讓特定的人(正常無特權之人)不得自由移動。「健康碼APP」是否能「防疫」? 沒有明確的數值可證明,但在「減少人際交流、縮短移動距離、剝奪人民自由權」上,效果十分顯著。

「健康碼APP」與我國在防疫工作上所使用的「實聯制」、「社交距離APP」 根本就不是相同工具

首先,我國法律並未賦與「社交距離APP」有禁止「進入商家/機關、乘坐大眾運輸工具、辦理特定業務…」的權力;在「實聯制」部份,只要有「寄出場所QRcode簡訊」或「紙本填寫個人聯絡方式」就能進入該場所,與「個人是否有確診、疫苗接種幾劑、與否曾與確診者密切接觸」無關。

「社交距離APP」與「實聯制」的目標是: 『紀錄人與人、人與地在什麼時間有關聯,並不是為了要限制人民的自由」。此二工具相關的議題是在「隱私權」而非「自由權」

「簡訊實聯制」 在處理民眾隱私上,是把一份完整的人-地-時紀錄,切成 2 個部份: 場所代碼所代表的「位置」只存放在政府資料庫;發送簡訊門號所代表的用戶資料只存放在該門號的電信服務商上。

電信商手上所拿到的簡訊,除非是親自派人到各個場所,一筆筆的把場所代碼抄回來,不然,電信商是無法還原該用戶的現實足跡。但我懷疑有電信商敢這麼做,我認為政府與電信商之間的委託合約一定有包含「不主動去反查場所代碼,否則會有罰則」的條款。

當有用戶確診後,政府就會向其所屬電信商要求該用戶在有效傳染期內所有的簡訊,再從這些簡訊中,整理出相關場所代碼,再傳給其他電信商,要求他們過濾「有效傳染期限」中也有送過這些場所代碼的用戶資料,來回報給政府,甚至是不用回報名單給政府,直接要求電信商向關聯用戶發送「PCR篩檢簡訊」即可。

另一方面,政府也會通告相關場所,請他們提供「有效傳染期限」內的紙本手填紀錄,用簡訊或電話通知PCR篩檢訊息。

但在 Omicron 傳染力強的特性下,「實聯制」運作會愈來愈沒有效率,不止是在單一確診案號上的關聯用戶數會暴多,二來是愈來愈多的確診案號更加乘了暴多的關聯用戶,再加上那些「手動填寫紀錄」是需要政府人員電話通知,也難怪,會聽到有人反應:「自己有跟確診者密切接觸,但遲至一星期以上,都沒有政府人員來電關切」。原因很簡單,政府人員不夠多,大家都太忙了。

因為「實聯制」本身在處理「接觸情形」上就不夠細緻,所以政府開始大力推薦民眾使用「社交距離APP」。

「社交距離APP」 的運作原理,是在 APP 上,隨機產生 ID ,同一手機每天可能產生 200 組以上的 ID ,任二支有安裝「社交距離APP」的手機在啟動藍牙通訊下,它們之間會去判斷相處距離、時間,達到門檻後,就會在彼此的 APP 中,留下對方當時的 ID 。APP上的接觸 ID 紀錄,最多也只保留 14 天,超過 14 天以上的紀錄會自動刪除。

一但有人確診,地方衛生所會給予一特定序號,讓該確診者自行手動在「社交距離APP」中輸入,該特定序號輸入後才開始把 APP 中,過去 14 天內所產生的隨機ID上傳至衛福部伺服器。

對其他用戶的「社交距離APP」而言,它們會在某個時間點向衛福部伺服器索取已確診的隨機ID,再自行比對過去 14 天內有無與該隨機ID接觸的紀錄,無的話就出現「與確診者資料比對無接觸」,有的話則顯示「有接觸」。

在「社交距離APP」的運作上,政府只會知道已上傳特定序號的確診者在一定時間之內的所有隨機ID紀錄。除此之外,它什麼都不知道。用戶也只會知道自己有無與確診者接觸,是誰? 是什麼時間點? 他/她也不知道。在隱私保護上,「社交距離APP」更優於「實聯制」,且使用上,比實聯制更有效率,人只要裝了 APP 、開了藍牙、跟著手機走,那什麼事都不用做了。

過去, CDC 並未強制要求確診者在「社交距離APP」上上傳特定序號,但 4/14 下午的記者會中,陳部長:『傳染病防治法有相關的條例可要求確診者一定要上社交距離APP,也有罰則,不過不希望動用到罰則,希望民眾都能配合』。陳部長並呼籲,現在問候身邊的親友時,可以改問「你下載社交距離APP了沒?」來鼓勵一般人趕快使用「社交距離APP」。

對於『政府強制要求確診者在「社交距離APP」上傳特定序號』有些人有疑惑,我整理並回覆如下:

  1. 政府憑什麼強制確診者做XXX?
  2. 如何強迫沒智慧型手機的人使用「社交距離APP」?
  3. 都確診了,才在安裝「社交距離APP」,有意義嗎?

(1) 的答案,就在「傳染病防治法」。此前早就有針對「確診者」做疫調、隔離、使用電子圍籬等限縮隱私權、人身自由的措施了,現在只是再多「強制安裝 APP 」,應該還符合比例原則。

(2) 的確無法強迫沒智慧型手機的人一定要改用智慧型手機且安裝「社交距離APP」,像是北市王議員世堅先生就是我國著名尚在使用智障手機的代表,另外像安養院的老人家,不少人的手、腳、眼都不方便了,連一般電話都難以使用了,何況智慧手機。對於這些「有確診但宣稱沒有使用智慧手機」的人,各地方衛生局應該會把這些人登記起來,待未來有人檢舉「他/她其實平常就有在使用智慧手機」時,才會開罰。衛生局沒這個美國時間,去盯死這些人到底有沒有用智慧手機。

(3) 確診了不代表永久免疫,還是有機會第二次、第三次、第四次、…確診的, 裝了後對之後再確診的疫調還是有幫助。另外,每個特定序號會對應一個案號,有上傳了,那衛生局的疫調系統在「強制確診者使用社交距離APP」的工作就多結一個案,對衛生局而言,他/她們在等待『未來有人檢舉「他/她其實平常就有在使用智慧手機」』的案件就會少一點。請大家多多體諒防疫相關人員,在 Omicron 下,大家都沒有那個美國時間。

我國政府的防疫政策似乎朝向 與病毒共存 ,建議大家繼續保持「戴口罩、勤洗手、保持社交距離」,並安裝「社交距離APP」,如果能接受武漢肺炎疫苗的話,趕快打滿三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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